发布时间:2020-08-24 15:40:00
为规范和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实施办法》,制定本要求安全责任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为规范和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实施办法》,制定本要求安全责任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按有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应急逃生设施和器材,配备疏散引导设备和消防安全标志,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人员,定期检查维护,每年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3、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口稠密地区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障碍物。确保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饰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电气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管道的敷设,必须符合有关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5、为确保消防巡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经费投入,单位安全费用按适当比例用于消防。
6、在消防验收或消防记录竣工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业务消防安全检查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经营布局,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内部结构建筑、防火、防烟及降低装修材料燃烧性能水平。严格执行特殊设计文件的要求。
7、定期进行消防巡视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和日常消防教育培训。
9、建立微型消防站,按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加强消防器材配置,建立与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10、组织扑灭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11、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2、积极应用火灾物联网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火灾可视化监控等技术物理防范措施。
13、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之于众。
14、开展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定期组织检查评估。
15、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包括:
现场使用或开放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有关资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微型消防站的人员和设备;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品操作人员基本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消防安全例会记录或消防组织机构决定;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综合检查试验报告、维修记录及委托检查维修合同;
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记录;微型消防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和车辆快速移动的位置,并可与消防控制室一起使用。
微型消防站设站长(由本单位消防安全经理兼任)、副站长、消防队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备消防车的微型消防站设司机岗。
消防队员由专职和兼职人员组成。专职消防人员不少于6人,24小时值班。兼职消防员包括:义务消防员、保安人员、紧急疏散指南、离设备存放点最近的员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