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9 15:58:00
一、家庭成员学习掌握安全使用火、电、气、油、火报警、初期灭火、逃生自救常识,经常发现和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教育未成年人不要玩火;教育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占用、掩埋、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占用消防车辆通道和防火距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鼓励家属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一、家庭成员学习掌握安全使用火、电、气、油、火报警、初期灭火、逃生自救常识,经常发现和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教育未成年人不要玩火;教育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占用、掩埋、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占用消防车辆通道和防火距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鼓励家属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社区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制定居民消防公约,组织居民参加消防科普教育活动、消防安全自查、互查,在重要防火期和“119消防日”活动中开展消防逃生演练,开展社区老年人协会、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消防志愿者和志愿者消防人员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形成一对助老助残人员,社区孤寡、孤寡家庭,在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帮助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遇到危险时帮助疏散、逃生;每户住宅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宣传人员,绘制并张贴居民建筑疏散逃生图,并在建筑内进行消防巡逻,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防火门正常关闭,消防设施、设备、标志完好。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居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因地制宜,在社区、居住区设置消防宣传牌(栏)、窗等,并及时更新内容;电视、室外显示屏、广播、电视、住宅楼等应经常广播消防安全常识。
四、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应当引导城镇居民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农村家庭提供必要的报警、消防、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器材。其他农村家庭应当储备消防用水、沙土,配备简单的消防器材,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